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將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徵費,初期的徵費率為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04%,並循序漸進調整至0.1%。每張保單須繳付的徵費設有上限。

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外,保費徵費適用於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例如旅遊保險、汽車保險、財產保險及家居保險等)保單。保監局會透過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徵費。投保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徵費。

保險公司會透過不同渠道(例如保單周年報告),向投保人解釋相關安排。投保人可聯絡所屬保險公司,了解其保單的徵費詳情。

保監局行政總監梁志仁先生說:「保監局作為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的監管機構,長遠而言必須財政獨立並收回運作成本。保監局會審慎運用財政資源,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引入徵費,盡量減低對投保人的影響。」

在首階段徵費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付保費或年度化保費$10萬或以上的人壽保險保單,投保人每保單年度最多只須付$403;每年保費$500萬或以上的一般保險保單,徵費上限為每保單年度$2,000。

徵費率及徵費上限詳請見下表:

  首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第四階段
  2018年1月1日至
2019年3月31日
2019年4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4月1日至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4月1日起
徵費率 0.04% 0.06% 0.085% 0.1%
徵費上限
人壽保險 $40 $60 $85 $100
一般保險 $2,000 $3,000 $4,250 $5,000

如投保人沒有按法例繳付保費徵費,保監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的罰款,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討欠付的徵費。

保監局在網站設立了專頁(www.ia.org.hk/tc/levy),介紹保費徵費安排,並將於未來數月加強宣傳,包括推出單張及短片,讓公眾更了解保費徵費的內容。

保監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從保險業監理處接手規管保險公司,並將於兩年內,透過設立法定中介人發牌制度,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險業條例》賦權保監局,透過投保人繳付的保費徵費、保險公司繳付的授權費,以及向特定服務的使用者收取費用,以長遠達致財政獨立。

 

例子

例子一:

A小姐購買了一份財產保險保單,保單開立日3為2018年1月1日。A小姐每月繳付$1,000保費,她在2018年1月至12月需要繳付的保費徵費總額是$4.8:

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 $1,000 x 12 x 0.04% = $4.8;或
  • 一般保險保單徵費上限$2,000
 

3根據法例,「開立日」為根據該保單須繳付第一筆保費的日期。

 

例子二:

B先生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保單,保單開立日為2017年1月1日。B先生每年一次繳付$15萬保費,他在繳付2018年1月1日的應付保費時,應繳交的保費徵費為$40:

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 $150,000 x 0.04% = $60;或
  • 人壽保險保單徵費上限$40

 

例子三:

C公司計劃於2018年2月購買一份即日開立、為期9個月的財產保險,單次繳付保費$600萬,應繳交的保費徵費為$2000:

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 $6,000,000 x 0.04% = $2,400;或
  • 一般保險保單徵費上限$2,000
    (保單的保障期短於一年並不影響徵費上限)

 

例子四:

D先生的人壽保險保單於2018年1月1日開立,保單訂明他每18個月為保單支付$30萬保費。他在2018年1月繳付第一期保費時,需要支付保費徵費$60

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 $300,000 x 0.04% = $120
  • $40 x 18/12個月(超過一年才支付保費一次的保單,繳費上限按保單合約月份比例計算)= $60

 

簡單一點來說,政府為了可讓財政獨立,所以設立了這樣的條款出來。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在成立初期,由政府撥款資助營運。長遠而言,保監局會以保費徵費,以及向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及特定服務的使用者收取費用,達致財政獨立。

很多已經購買港保的朋友,若在明年還有沒繳完的年期,也會開始收取徵費,但先前已繳的並不會額外再收費,所以明年度開始新的保费,保险公司會提供正确金额出来(原保費+徵費),朋友們不需要太擔心。

 

徵費的部分是從明年開始收取,所以今年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可以衝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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