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虛擬貨幣盛行,同時為強化銀行防制洗錢,金管會近期發函全體銀行,要求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採取五大措施,當客戶不配合實名制就應關戶拒絕交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7 月 27 日發函全體銀行,要求銀行針對虛擬貨幣相關帳戶業務,須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並採取五大措施,同時請銀行公會研議相關細部做法,並於一個月內回報金管會。

這五大措施分別為:

一、是認識客戶身分(KYC),銀行需辨識客戶為虛擬貨幣平台業者或虛擬貨幣服務業者,即客戶為虛擬貨幣交易所或虛擬貨幣代購者。

二是採實名制,即不管是虛擬貨幣平台業者或虛擬貨幣服務者,及其往來客戶,銀行都必須做到 KYC。

三是綁定銀行同名存款帳戶,即虛擬貨幣平台業者或虛擬貨幣服務者的客戶買賣虛擬貨幣時,須透過銀行同名存款帳戶,避免現金交易。

舉例來說,某 A 透過甲虛擬貨幣平台買賣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時,須透過 A 在銀行的同名帳戶,不能使用他人的銀行存款帳戶進行交易,也不能使用現金。

四是可疑交易監控,銀行須列高風險客戶並列出監控態樣,針對可疑交易等隨時監控,一旦發現疑似洗錢,就必須依法申報。

五是對不配合者關閉帳戶,虛擬貨幣平台業者或虛擬貨幣服務者的客戶若不配合實名制作業,銀行應關閉帳戶拒絕交易。

金管會表示,虛擬貨幣平台或服務者通常被銀行視為「高風險客戶」,國內僅兩家銀行在做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收款行,其中一家銀行因為無法掌握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使用者的身分,基於風險考量下,已在今年 3 月正式關閉該平台的交易帳戶,只保留該公司的存款帳戶。至於另一家銀行,除要求平台實名制外,連平台使用者也都需要在該銀行開戶,以利銀行做 KYC。

金管會指出,發出通函透過銀行納管,除可強化防制洗錢外,銀行有所遵循後,也有助更多銀行承作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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