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購買香港保險的朋友近期都陸續收到保險公司寄來的「稅務申請證明書」,而各香港保險公司順應「共同彙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簡稱CRS)的監管規定,將自我證明表格給所有或有外國稅務特徵(非香港)的客戶,目的是要確認客戶的身分資料及稅務居住地,所以基本上不需要過度擔心被查稅的問題。

 

2018年將是建設全球透明稅務制度上最具重要意義的一年。自2017年香港正式加入CRS。CRS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4年7月 提出共同匯報標準(CRS)。所有財務機構必須向所有客戶進行盡職調查,有關的帳戶持有人需就他們的稅務居住地提供自我證明,通過參與的國家和地區交換稅務居民資料,從而有效防止逃稅行為。

共同匯報標準「CRS」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發展,並獲20國集團財政部長認可為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國際標準,以提高稅務透明度及改善稅務合規性。

 

CRS如何運作?

 

投保香港保險有哪些新變化?

由於CRS,現在新保單申請都必須填寫「個人稅務居住地自我申報證明書」。2017年1月1日起,以前投保的非香港客戶如果想要更改保單或者稅務居民身份發生改變,都需要填寫及遞交此表格。

 

已購買香港保險客戶都需要申報:

  •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計現金價值780萬港幣以上(100萬美金以上)的個人客戶保單,需要在2017年11月30日前遞交「稅務申報證明書」。
  •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計現金價值780萬港幣或以下(100萬美金或以下)的個人客戶保單,需要在2018年11月30日前遞交「稅務申報證明書」。

CRS資訊交換也已經開始,這場涉及全球一百多個國家的金融帳戶資訊排查的活動也在國內展開,全球徵稅時代來了,擁有多國金融帳戶的高資產人群,由於其面臨多個帳戶分別被認定為非居民帳戶而被交換回國籍國的可能,他們一方面擔心被要求補稅,另一方面則更擔心被追溯境外資產的合法來源。

這也是最近為什麽買過香港保險的朋友們或陸續收到相應保險公司寄發過來相關的自我證明表格。在此提醒,如客戶有收到相關信函,請於填寫完成後,直接郵寄給保險公司。如客戶收到後,未能提交該自我證明給相關保險公司,則保險公司將會向香港稅務局就他們已知的現有資料作出彙報。

CRS僅是資料交換,本身不會徵稅,所以不必太過擔心,是否徵稅是要有法律法規支持的。

 

何謂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可參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網站上的說明:       

  https://www.ird.gov.hk/chi/tax/dta_aeoi.htm

香港稅務局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網站:       

  https://www.ird.gov.hk/chi/tax/dta_aeoi.htm

 

CRS是讓客戶國內及海外的資產透明化,在CRS的框架下,資產裸奔的年代到來,但是這一切跟稅有關,客戶購買海外理財產品,比如說香港保險,分紅和收益是不需繳交任何香港稅務的,就算在CRS的光環照耀下,客戶也不需要有任何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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